目前,学术界对陶与瓷的具体定义尚未有一个完全统一的说法,但对陶与瓷在以下几方面有着明显的区别,认识趋于一致:
(1)在器物的胎料上陶器用陶土做胎瓷器用瓷土做胎,瓷土的成分主要是高岭土,并含有长石、石英石和莫来石成分,含三氧化铝高,含二氧化铁低。经过高温烧成之后。胎质呈白色。具有诱明或半透明性,胎体吸水率不足1%或不吸水。陶胎则质地粗松,有一定的吸水性,敲击之,声音不清脆。
(2)在烧温上瓷器的胎体必须经过1200度以上的高温焙烧,才具备瓷器的物理性能胎质变得硬结致密击之发出清脆的金石声。各地瓷土不同,烧成温度也有差异,但基本上要达到1200度以卜才烧结。陶器的烧温一般比较低,在800度到100度之间,如温度过高陶胎会软化变形。
(3)在器物表面上瓷器表面都施有高温下烧成的釉,釉胎结合牢固,厚薄均匀。陶器一般不施釉,在少数施釉的种类中(如唐三彩和汉代低温釉陶等),陶器上施的都是低温釉(即在低温下烧成的,低于12000,含铅量高,这与瓷器表面的玻璃质釉是不同的。